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等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,未按期申请续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,予以注销。具体如下:
一、注销以下单位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: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(许可证号:云卫职检证字第0086号);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许可证号:云卫职检证字第0007号;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许可证号:云卫职检证字第0004号);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许可证号:云卫职检证字第0076号)。
二、注销以下单位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批准证书: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许可证号:云卫职诊证字第0024号,);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许可证号:云卫职诊证字第0003号);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许可证号:云卫职诊证字第0022号)。
特此公告
云南省卫生计生委
2017年5月23日